红封

 天色还未亮, 玖珠与宸王就乘坐塞满礼盒的马车,出了皇宫大门。

 晨雾中,已经有很多早餐摊支了起来, 赶着去学堂的读书人, 还有一些官员小吏,坐在小摊边大口吃着早餐。

 有些人已经成了熟客,时不时跟摊主说笑两句, 包子的香味飘出很远很远。

 宸王与玖珠摸了摸肚子, 为了早一点出门,他们连朝食都没来得及吃。

 “殿下,我们吃了早饭再回家?”玖珠掀起车窗帘, 眼神瞟向了大白包子。

 “不用,我现在还不饿,待见过岳父岳母后, 再用朝食也来得及。”宸王咽了咽口水,外面的食物大多味重,他就算饿着, 也不能用那样的形象去见玖珠娘家人:“我让杨一多给你买些吃食来。”

 “殿下。”玖珠仔细盯着宸王看了好几眼:“你不会是……在紧张吧?”

 “紧张?”宸王挺直腰杆:“笑话, 我怎么可能紧张,我是那种会紧张的人?”

 “明大人。”

 马车外,有人唤了一声明大人, 宸王赶紧把头探了出去。被称为明大人的, 是个七品小官。见不是玖珠的家人, 宸王又把头缩了回去。

 两位互相打招呼的官员,发现豪华马车窗户里突然探出一颗脑袋,吓了一大跳。

 看着那颗快速探出来,又飞快缩回去的脑袋, 两个官员茫然地互相对望,官职高一些的人道:“刚才那个脑袋……看起来有些眼熟。”

 姓明的大人更加茫然:“这不是皇亲国戚专用的豪华马车?”

 两人正在迷茫间,又看到几个衣着华丽的年轻公子骑在高头大马上,身后跟着一长串挑着担子的小厮,每个担子上都系着红绸。

 “这是哪家公子去下聘呢?”

 “什么下聘,这是几位皇室后裔自掏腰包,买了笔墨纸砚,孤本珍籍送去弘文学院。”

 “我们家公子说了,他从小脑子不好,读书不行。可是对读书人还是敬佩的,弘文学院是陛下兴办的学院,广纳天下学子,他身为皇家子弟,肯定要跟着陛下走。”

 “好巧,我家公子也这么说。为了找到这些孤本,我家公子派人跑遍了附近的州郡。”

 “读书好啊,不仅见识多,又利国利民,咱们公子还给学院每个寒门学子购置四季新衣。”

 早上赶去六部当值的官员很多,他们听说有几个皇家纨绔买了很多东西送去弘文学院,都有些疑惑。

 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那几个人,是皇室有名的纨绔?”

 现在还能好好留在京城当闲散宗室的,都是些没什么本事又没胆子的云氏旁支,因为有本事有胆子的,早在显德末年争夺皇位时,被牵连了进去。

 “你没记错,就是那几个常跟在宸王后面,斗鸡斗蛐蛐的皇家纨绔子弟。”

 “难怪我前几天想买的书没有买到,原来是被他们买走了。”

 连这些皇家纨绔都往弘文学院送东西,看来陛下真的很看重这个学院。

 几个皇家纨绔敲锣打鼓往弘文学院赶时,弘文学院门口,一场皇家旁支血脉与寒门学子的斗争,一触即发。

 起因经过是一位寒门学子行路匆匆,不小心踩到一个皇家旁支子弟的鞋子,学子再三赔礼道歉,这位皇室旁支却不依不饶,要他必须用舌头把鞋子舔干净,不然就把这个学子送去衙门。

 大成有律例,读书人若是被带去衙门,最后判决他有罪的话,十年内都不得参加科举。

 “快点跪下来给老子舔鞋,再给你考虑一柱香的时间,不然……”

 “不然个屁!”他身后突然一脚飞来,把他踹翻在地:“你算个什么东西,敢在陛下兴建的弘文书院门口大放厥词?”

 踹完人,这位皇家纨绔理了理外袍,拱手作揖:“让诸位见笑了,在下云启融,曾是宸王殿下身边的伴读,现任御前骑卫。今日来,是想为学院捐一些书籍孤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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